(2)技能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施工技能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修建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修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(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)执业资历;结构、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,且专业完全。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资料员、资料员等人员完全。
(4)经查核或训练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能工人不少于40人。
近5年承当过6项单体修建工程幕墙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修建幕墙工程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(2)技能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行工程技能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修建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修建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(或注册结构工程师)执业资历;结构、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,且专业完全。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资料员、资料员等人员完全。
(4)经查核或训练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能工人不少于10人。
(5)技能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掌管完结过本类别工程成绩不少于2项。
可承当单体修建工程幕墙面积8000平方米以下修建幕墙工程的施工。